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开展2017年山东省高等学校学生教育与管理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年03月17日 10:55      点击:[]

鲁高工委通字〔2017〕18号

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研究,提升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经研究,决定依托山东省高等学校学生教育与管理研究会组织开展2017年山东省高等学校学生教育与管理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研究项目分为思想政治工作课题和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思想政治工作课题拟设立15项,每项资助经费10000元,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拟设立50项,每项资助经费3000元。经费由山东省高等学校学生教育与管理研究会负责。各课题中标高校按课题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经费配套。

思想政治工作课题参照课题指南(见附件1)进行申报。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由辅导员自拟题目进行申报,着重就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实务、案例、技能进行研究。

二、申报要求

1.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由各高校党委或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同志牵头申报,每所高校只能申报1个项目;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由一线专职辅导员个人或团队申报,每所高校限报1-2项。

2.每个申报者限报1个项目,申报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

三、申报方法

1.申报者应按照《山东省高校学生教育与管理研究项目申报评审书》(见附件2)的要求填写申报文件。

2.各高校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审核本校申报材料,择优推荐报送。

3.申报者请于4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提交山东省高等学校学生教育与管理研究会秘书处,电子版发送至yjhmsc@126.com。

邮寄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B211室

邮政编码:250100

联系人及电话:李进,(0531)88364798

四、其他要求

1.各高校应交齐山东省高等学校学生教育与管理研究会会费,方具有申报资格。

2.课题完成时限一般为一年。申报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者所在学校申报资格。

3.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不得违规申报。

4.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和山东省高等学校学生教育与管理研究会对申报课题的研究成果具有应用、推广或出版的权力。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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