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淄博市第三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8年04月25日 16:39      点击:[]

各院系、研究中心、各部门:

今年将进行淄博市第三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按照市委、市政府“一个目标定位、四个着力建设、十个率先突破”的总体思路和工作布局,引导和鼓励全市社科界,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尤其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研究,加大对我市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研究,大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坚持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完善社科成果评价体系和评选机制,建立优秀成果推介制度,把优秀研究成果评出来、推广开,促进全市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加快老工业城市转型发展、全面振兴、走在前列,提供更多更好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参评成果条件

1、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经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报刊上发表的文章或出版社出版的著作(不含年鉴和编写的一般教辅教材);

2、2017年度市社科联会同市委宣传部等七部门联合组织的“2017百题调研”活动中获一等奖成果;市社科联会同市委统战部、高校工委开展的统战理论政策调研活动一等奖成果;

3、虽未公开发表,但确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对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并被市委、市政府采纳的调研报告、建议等,在取得相应机关、部门的采纳证明后,亦可申报参评;

4、市级以上立项并于2017年完成的课题,上报时出具立项书和结项证明。

三、成果申报时间、指标和办法

1、报送时间和地点:申报者需按要求如实填写《淄博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附件2)(一式二份),提交申报成果材料:文章类一式三份,其中至少有一份原件;著作类三份。于2018年6月1日上午送交科研处324或321室(过期不候),同时将电子版“评审书”以“教师姓名+项目名称+31次市社科奖”的形式命名发送至邮箱:zbszkyc@163.com

2、本次评优我校限报15项,择优上报,所报材料一概不退。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褚宏祥 王英

联系电话:3821186 3821089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评奖市评委会将分大类设六个学科组进行会议评选:应用组、管理经济组、社会政法组、文教一组、文教二组(基层文化及中职和基础教育)、史学组。请在《淄博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附件2)学科门类栏目填写相对应学科,如果填报不准确,市评奖办有权调整。

2、第一作者(含集体作者、课题组等)只限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本人可另申报一项成果;不准多渠道重复申报,重复申报和重复参评者,查实后将取消作者两年参评资格。

3、《淄博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单独装订,支撑材料单独装订,上报成果请放在牛皮纸信封或档案袋内,用2号宋体将成果名称、推荐单位、作者姓名打印在B5或A4纸上,粘贴在信封正面。

4、评奖的具体工作按照《淄博市第三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执行。

附件:1、淄博市第三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2、淄博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

3、淄博市第三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申报汇总表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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